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中医院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中医院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受高安市中医院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高安市中医院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中瑞-GA2018-094C
采购项目预算:17.5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7.5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采购备案编号
1
高安市中医院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一批
GACG20180627
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光电感烟探测器
只
476
2
声光报警
只
24
3
消火栓按钮
只
40
4
手动报警按钮
32
5
模块
只
30
6
短路隔离模块
只
12
7
火灾显示盘
块
9
8
火灾报警主机
台
1
9
多芯软导线及敷设
批
1
10
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
套
1
恢复水泵主机房联动系统
套
1
注:1、谈判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1、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