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2018-2020年日常广告宣传用品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2018-2020年日常广告宣传用品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2018-2020年日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CG-LZDX-182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拟对全市2018-2020年日常广告宣传用品进行采购,其中包含:印刷类、广告类、租赁类;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印刷类、成品类宣传品、喷绘、横幅、厅店包装、户外、墙体、租赁、服务工作等。
预估金额:含税450万元;
采购周期:本项目采购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序号
采购名称
份额划分
实施区域
预估含税招标采购金额(万元)
预估份额
标包1
印刷部分
泸州全市
220
100%
标包2
广告部分
份额1
江阳区、龙马潭区、高新区、纳溪区
40%
份额2
合江县、泸县
80.5
35%
份额3
古蔺、叙永
57.5
25%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报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主体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载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2.1.1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1.2注册资本:
标包1: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总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标包2: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总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2财务状况:投标人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近二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事项合同履行期间的正常业务开展,无连续亏损。
2.3投标业绩要求:
标包1: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广告宣传、印刷等)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分公司业绩,不得使用总公司业绩)。
标包2: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广告宣传、印刷等)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分公司业绩,不得使用总公司业绩)。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中选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