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供电段“长治供电车间燃煤锅炉改造”物资招标
新乡供电段“长治供电车间燃煤锅炉改造”物资招标
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新乡供电段“长治供电车间燃煤锅炉改造”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物资清单:
标段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三相27.5±5%/0.4kV
315kVA
台
1
高压熔断保险
户内4根
高压熔断保险底座
户内2套
2
变电所交流电源低压进线柜
面
1
交流空气开关
质保期限为10年
变电所交流电源馈出柜
面
1
变电所交流电源电容柜
面
1
3
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VV220.6/1KV3×120+1×70
米
150
CCC认证、MA质检报告
VV220.6/1KV3×150+1×70
米
100
备注:投标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澄清。
3.交货地点:新乡供电段长治供电车间。
4.交货时间:中标后20日内送达。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新乡供电段按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招标物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且信誉良好,不在郑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通报期。
3.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
4.标段1、标段2包含现场安装。
5。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四、本次招标采用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