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环保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202-0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郊,#10、#11机组为2×330MW供热机组。
2.2招标范围
1)对甲方委托项目进行监测;
2)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以本次招标发布日期以前注册资本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完成3个单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同类环保监测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汞、氨逃逸、烟气黑度监测等内容)。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4.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4.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