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27470号函要求, 受湖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光学工程重点学科同步热分析仪、电化学综合测试系统(多通道电化学分析仪)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项目编号:
ZB0101-1810-SH1297
二、项目名称:
湖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重点学科同步热分析仪、电化学综合测试系统(多通道电化学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
品目01 同步热分析仪 一套
品目02 电化学综合测试系统(多通道电化学分析仪) 一套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最终磋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hbgh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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