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琼买里村-马号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尉犁县琼买里村-马号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已由 巴州交通运输局巴交发[2018]1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古勒巴格乡、塔里木乡、兴平镇,合同编号:BZYLXNCGLSG2018-05;路线全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中,具有类似相关的公路、桥梁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巴州交通运输局限制投标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所有答疑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或澄清。
5.2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担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