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会商中心显示系统服务项目招标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会商中心显示系统服务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会商中心显示系统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BXT2018-11477,招标人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显示屏总分辨率:[1024+5120+1024]×1792=12845056点。
1.2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191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4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合同金额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须有落款日期);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发票或最终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证明材料)。
2.5投标人承诺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2018年10月19日17时00分至2018年10月2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同下)进行项目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