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龙潭镇紫云村新增水田 开发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龙潭镇紫云村新增水田(B片)开发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由株洲县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支出。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等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地基基础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要求拟任
3.3本招标项目为土地开发项目,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与村、组、农户的沟通与协调、青苗补偿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且必须保证3年的有效耕种,如有费用,招标人不另计,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和施工范围。
3.4中标
3.5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 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0: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