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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

   日期:2018-10-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
云南
招标编码:CBL_20181022_10139413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梁河县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70万元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17﹞126号)和云国土资环﹝2018﹞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梁河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70.08万元;建安工程费:665.81万元,建设内容:拦挡坝、谷坊坝、排导槽等工程,险情等级:特大型。
2.3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上的所有范围;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合同段)。 第一标段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近3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项目经理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施工期内不得有在建(或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 3.1.5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8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或与前述主体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9信誉要求: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信誉良好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信誉承诺书。
3.1.10.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3.1.11.其他要求: 3.1.12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任意项目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项目。
本批次招标项目指:(1)芒市芒市镇板过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2)陇川县勐约乡政府驻地及周边滑坡治理工程项目;(3)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4)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工程项目。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其他要求: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需要提供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的完整资料,并实行驻场监理押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2.8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任意项目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2个项目,且2个项目的拟派项目总监和驻场监理不能为相同人员。
本批次招标项目指:(1)芒市芒市镇板过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2)陇川县勐约乡政府驻地及周边滑坡治理工程项目;(3)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4)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工程项目。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4.2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招标文件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一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近三年(2015年至今)真实有效网上可查的2个企业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已完工证明和网站截屏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1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5日10时30分至2018年11月15日11时00分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15日11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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