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购置条包整形装置招标
开标时间:2018-11-1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68万元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公司
西昌卷烟厂购置条包整形装置项目
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西昌卷烟厂购置7台条包整形装置,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容所示全部范围。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烟草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设立企业或企业变更时更换为统一的“证照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只需提供证照合一的资料,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涵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提供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机生产企业或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以下简称“交易监管网”)的网上交易供应商范围内的企业)。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1.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者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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