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保监测仪器设备招标
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保监测仪器设备招标
受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委托,就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保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保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8-70
中心受理编号:GBZC2018085(1)
3、项目预算:共200万,其中A标段:72万元,B标段:128万元。
标段
主要内容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微生物酶底物法检测系统、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系统(总磷、总氮、阴离子)
一项
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土壤阳离子交换量自动前处理系统、土壤阳离子交换量自动分析仪
一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