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选聘企业法律顾问招标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30万元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选聘企业法律顾问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5、服务内容:见下方服务需求表。
(人民币)
1企业法律顾问服务30万元
1、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鞍山设有服务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份,如需要邮寄,另附邮寄费50元(含手续费)。
五、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在鞍山设有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时3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八、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