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综合防雷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综合防雷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综合防雷工程”已由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同意并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人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综合防雷工程;
2.2磋商编号:HHDL-MZ-CG-2018014;
2.3预算资金:60万元;
2.5项目地点:个旧市贾沙乡石洞坝村;
2.7采购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2.8项目工程内容:
本着经济性、合理性、科学性的原则综合考虑,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最可靠的解决方案。
2.红河天气雷达站值班用房及发电机房按第二类防雷建筑进行设计。其具体要求为:值班用房及发电机房需做好防直击雷的措施、电源信号线路上必须有防感应雷的装置,机房设备需做好等电位连接等。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有新成立企业,须提出书面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纬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纬法记录,是指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因纬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纬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纬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人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等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上午09:0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
7.1磋商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上午9: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