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机器设备处置采购公告
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机器设备处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机器设备处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标。
2、项目概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处置内容: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机器设备处置(具体详见第三章“处置清单”)
2.4处置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物资、报废机器设备拆除及运输处置工作。
2.5评估总价:244.21万元。
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竞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物资及设备处置的收购能力;
3.3竞标人企业信用,竞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纬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纬法失信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竞标人请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要求所带证件资料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除应满足竞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踏勘
为便于竞标人更详细的了解处置物资及设备具体情况,招标人将于2018年10月29日和于2018年10月30日组织参与竞标报名的竞标人进行踏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2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