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社保基金类查询系统开发项目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社保基金类查询系统开发项目招标
受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社保基金类查询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社保基金类查询系统开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Y2018/9-227
三、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路南稍(请登录)
项目概况:社保基金类查询系统开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350000.00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7、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10-2309:00:00至2018-10-3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