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衡山县
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衡山县 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4]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4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8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