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前言
华池县白马乡集中供水工程已由华水发【2018】19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池县“1236”扶贫攻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池县白马乡集中供水工程。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在白马川支流张下沟沟口以上2.0㎞处修建饮水坝1座,引水坝右岸修建取水井1座,新打460m深机井1座,利用潜水泵扬水至张新庄村新建的水厂1000m3原水池,经过新建一体化净化车间、反渗透车间进行水质处理,处理后输水至1000m3清水池,从清水池开始采用PE管自流输水,张新庄村水厂至白马乡镇驻地沿线群众,居住较集中区采用供水房供水,白马乡街道用水户采用自来水入户供水。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华池县白马乡集中供水工程材料采购。 2.6、标段划分:材料采购标段 材料采购标段:购置DN125(1.0Mpa)PE管道12.5km,DN110(1.0Mpa)PE管道2.8km,DN50(1.6Mpa)PE管道4.3km。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1.1 材料采购标段:材料采购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应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涉水卫生许可证批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近3年有3项以上(含3项)项目类似工程供货经历及同类工程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生产能力和经验。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