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环保局空气站、实验室等监测设备及站点搬迁辅助设施的购置招标
招标人:汝阳环境保护局
资金来源:其他
汝阳县环保局空气站、实验室等监测设备及站点搬迁辅助设施的购置招标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环保局空气站、实验室等监测设备及站点搬迁辅助设施的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汝阳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汝阳县环保局空气站、实验室等监测设备及站点搬迁辅助设施的购置项目
1.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8】-CG-048号
1.3采购人: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1.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一标段环保监测设备:449200.00元
二标段环保监测设备:640000.00元
1.7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采购。
1.9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条件)
1.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进品产品(不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支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仪器、环保监测设备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类别。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的财务报表。
2.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18:00时前进行报名。
3.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