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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招标

   日期:2018-10-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招标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10461979标讯类别:国内招标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

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1046197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香峪村村民委员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地点:偃师市香峪村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最高限价:33326836.15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3.5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上岗证书;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关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且随时可查)。
3.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注: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及“一体化”网站查询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4.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被委托人劳动合同;
4.42015-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且随时可查);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除豫建〔2016〕38号规定以外的,审验时均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7、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8、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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