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涪陵车务段渝怀线黔江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招标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涪陵车务段渝怀线黔江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招标
招商公告
flcwd-2018-007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渝怀线黔江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1.3项目规模:售票厅8块灯箱,规格为0.6×2.6m,共计12.48㎡;候车厅32块灯箱,规格为1.2×2.5m,共计96㎡;一、二站台8块广告牌,规格为3.4×1m,共计27.2㎡;地下通道6块广告牌,规格为2.35×1.14mm,共计16.07㎡;出站口1块广告牌,规格为14×1.5m,共计21㎡;防爆围栏5块广告牌,规格为13.9x1.45m,共计100.8㎡。总计60块广告,273.55㎡,上述媒体具体数据以实际建设广告媒体为准。(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成都铁路局资产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营〔2017〕33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渝怀线黔江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渝怀线黔江站广告媒体经营权约定区域,广告共60块,面积为273.55平方米。
3.3本次招商(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
4.4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同,中商金额为合同总金额。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2年,中商价格无年度递增。媒体经营费用以年度中商单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
5.3本次招商项目合作期限内,中商人须向招商人按中商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经营合同30日内,一次性预付本年度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4中商人的经营方案须符合铁路相关部门规定,中商后,由中商人实地勘察现场提报详细建设方案,建设方案需取得路局相关单位审批通过后,由中商人自行投建,并承担广告媒体及相关设施建设的所有费用。
5.5若中商人至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媒体建设或未通过招商人验收,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
5.6中商人须承诺此标的广告媒体在春运、车站临时应急或其他重大节日要优先、无偿提供给车站作为宣传使用。
5.7合同期满后,该项目产权归招商人所有。
5.8媒体运营时产生的其他支出,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5.9中商人须和招商人签订两方合同。
5.10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路局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6.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受理)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