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安装项目招标
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安装项目招标
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安装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HNCX-2018-03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
招标范围:3#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中所有机电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资额约2630万元,已落实。
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9、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2018年8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注: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