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及2018年备品备件增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后审)招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及2018年备品备件增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后审)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及2018年备品备件增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后审)项目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及2018年备品备件增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后审)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4、本次招标内容:点击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投标人所在地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并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供。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至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间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5、更多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30。10月24日至10月29日17:30为报名资料提交、补充、修改时间,10月30日17:30前为报名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不再接受提交、补充、修改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不合格即为报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