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青源(洛宁)蛋鸡生态养殖扶贫项目鸡粪处理设备竞争性磋商招标
德青源(洛宁)蛋鸡生态养殖扶贫项目鸡粪处理设备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洛宁县永丰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德青源(洛宁)蛋鸡生态养殖扶贫项目鸡粪处理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德青源(洛宁)蛋鸡生态养殖扶贫项目鸡粪处理设备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100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PLY-18-128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自筹资金,731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装机容量(Kw)
台数
简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1
高温发酵机(含除臭装置)
20立方
45
1
尺寸:5.8米*2.6米*3.0米
动力功率15Kw
有电加热系统、空压机曝气系统、控制系统
2
皮带输送机
B600 L=6米
3
采用10#焊接,前后滚筒采用自制花辊筒,皮带为5层帆布橡胶带。附件包含上托辊、下托辊、挡带辊、吊耳、输送带、电机、电机轮。主要用于物料的输送。
3
半湿物料粉碎机
75
1
板厚12mm,刀片采用耐磨高锰钢。主要用于物料发酵后的粉碎,满足造粒需求。
4
筛分机
Φ1.8×7米
15
1
采用3mm钢板焊接,主轴为无缝钢管,轴承为调心轴承,主要用于成品与返料的分离,成品的分级,使成品均匀分类。采用组合式筛网,便于维修更换。
2、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通用设备或专用设备或专用机械装备);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连续半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8:30至2018年11月01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