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中医院国医堂装饰改造工程(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5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核心提示:受上高县中医院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上高县中医院国医堂装饰改造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国内
受上高县中医院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上高县中医院国医堂装饰改造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阳光-SG2018-055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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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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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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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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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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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中医院国医堂装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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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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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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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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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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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报名办法:
1、时间: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老县政府大院5栋202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2、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投标保证金:9700元。磋商前2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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