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3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辽宁 下属阜新、锦州、盘锦、铁岭、盖州公司风电场二次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建设 本次项目建设包含以上6座风电场的二次安防产品安装部署、系统加固,及将相关数据采集并接入买方集控中心侧安全监管预警平台。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各场施工及与集控平台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6日9时起2018年10月31日17时止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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