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岸门口镇刘坪村等4个乡镇集中式<?xml:namespace prefix = o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岸门口镇刘坪村等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陇南市环境保护局以陇环函【2018】3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申请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NXY2018-GS-097
2、工程概况:(1)康县刘坪村;宣传碑3座、界标5处、固体废物清运30m³、安全防护隔离网1590m、畜水池隔离网150m、界桩27个。
(2)康县云台镇;宣传碑3座、界标4处、固体废物清运30m³、安全防护隔离网1607m、畜水池隔离网150m、界桩26个。
(3)康县两河镇马坝村;宣传碑3座、界标5处、固体废物清运50m³、安全防护隔离网1660m、畜水池隔离网50m、界桩32个。
(4)康县大堡镇大城村;宣传碑3座、界标4处、固体废物清运30m³、安全防护隔离网930m、畜水池、沉淀池防护栏150m、界桩25个、集水池1m³、PE接水管40m、波纹污水管200m。
3、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税务登记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原件前来报名(以上证件的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一套)。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五、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