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灵宝市故县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843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138号
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灵宝市故县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5、建设地点:灵宝市故县镇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控制价:1337478.14元
10、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及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2018年07月-2018年09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须提供2015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7、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自行承诺;
8、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企业须自行承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留存;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以下资料验原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提供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
(5)近三个月(2018年07月-2018年09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15-2017)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算);
(7)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8)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明;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证明;
(10)网上报名成功回执截图。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8时00分至2018年11月02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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