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场医emsp;疗救护业务外包招标
包头机场医疗救护业务外包招标
招标编号:0651-1809126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机场医疗救护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9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
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9万元,每年53万元内(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
(001)包头机场医疗救护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包头市市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3.2投标人可提供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业务能力;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
题,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HTy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0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机场医疗救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头机场医疗救护业务
2.2服务期限:三年(以签订合同日期起算)。
2.3服务地点:包头市东河机场
2.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59万元,每年53万元内(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包头市市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3.2投标人可提供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业务能力
3.3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騙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
题,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