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邱县东贺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已由邱审批字【2018】74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该工程位于该邱县东贺堡村,范围耀鼎车库以西、新城西路以北,新马头镇东贺堡村庄范围内本项目安置地点位于邱县盛水坊酒厂北侧、发展大道东侧、振兴路南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14283.82㎡(21.43亩)。总建筑面积3641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71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10㎡),地下建筑面11700㎡(地下车库7000㎡)等设计内容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报告书等与其相关的服务;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缴纳。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 年10月29日 23 时 59 分至 2018 年 11 月4日 23时59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1月 21 日 10 时 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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