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奔象路建设工程 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农园【2018】8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 以津交委发[2018]21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奔象果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申请农村公路专项补助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地点: 江津区先锋镇麻柳村 2.3工程规模及内容: 江津区奔象路建设工程位于江津区先锋镇麻柳村,项目全长4公里,主线起于莱丫,止于江边,长1.341 公里,支线1起于油菜地,止于塘坎上,长0.397公里,支线2起于大田,止于石坝上,长0.551公里,支线3起于新屋基,止于山坡上,长0.704公里,支线4起于大棚基地,止于岔路口,长0.269公里,支线5起于龙道子,止于桂花庄,长0.738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3.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四级。按规范要求设置错车道,具体技术指标按《江津区2017年三类项目》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4.485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渝交委路 55号,投标人应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法[2016]285号,在“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 10 月 9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江津区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