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6]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 ,资金性质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2100吨/天、地沟油100吨/天、厨余垃圾1000吨/天,兼顾处理市政污泥,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 、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公用及辅助设施等。工程概算约为162077万元。
2.2项目
2.3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范围: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区的污水处理间、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风机房、清水池及泵房、芬顿系统、曝气系统、隔油沉淀池、调节池、硝化池、液体药剂储罐区、附属用房等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以及工作范围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但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成或构成本工程及完成本工程需要实施的由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约18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审计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22 日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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