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
2.2采购编号: zzhn-2018-236
2.3工程概况:信号灯供电系统。本次为高、低压供电。高压部分:高压电源从供电部门10KV电缆分接箱开始到新建信号灯专用50KVA环网箱式变压器。低压部分:低压电源从新建信号灯专用50KVA环网箱式变压器接火,低压电缆从箱式变压器到各个路口信号灯专用不锈钢配电箱再到信号灯控制机箱。具体施工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2.4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图纸答疑等内容。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
2.6、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2.7、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二个包;
包一:新伊大街(军民路--开元大道)建设工程交通设施10kV供电工程;预算控制金额108856.31元。
包二:新伊大街(军民路--开元大道)建设工程交通设施0.4kV供电工程;预算控制金额145784.97元。
3、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人员职称证。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