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化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化州市人民医院1号楼钢结构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82-201810-301006-0053
二、项目名称:化州市人民医院1号楼钢结构工程
三、预算金额:¥3,977,482.53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细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的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完成登记手续)
3.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近季度社保证明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红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项目负责人到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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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凌先生、陈女士 |
联系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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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凌先生、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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