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相市乡上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衡南县相市乡上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8】6号、湘农综【2018】45号文批准建设,经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衡农开发【2018】5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
1.2 建设
1.3 建设规模:水利措施;衬砌渠道9条7.64km,新建渠系建筑物6座,整修小型蓄排水工程16座;田间道路:新修田间道路8条10.47km。
1.4 投资金额:总投资1210.02万元。
1.5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00天 。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1.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最多能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 段 |
招标工程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一标段 |
衬砌渠道1.109km,小型蓄水工程3座,田间道路1.11km |
158.71 |
2 |
二标段 |
衬砌渠道0.76km,渠系建筑物1座,小型蓄水工程1座,田间道路0.76km |
173.47 |
3 |
三标段 |
衬砌渠道0.64km,渠系建筑物2座,小型蓄水工程2座,田间道路1.014km |
196.31 |
4 |
四标段 |
衬砌渠道1.35km,渠系建筑物1座,小型蓄水工程1座,田间道路3.708km |
195.77 |
5 |
五标段 |
衬砌渠道1.15km,小型蓄水工程2座,田间道路1.678km |
138.92 |
6 |
六标段 |
衬砌渠道0.65km,渠系建筑物2座,小型蓄水工程1座,田间道路1.9km |
178.90 |
7 |
七标段 |
衬砌渠道1.98km,小型蓄水工程6座,田间道路0.3km |
167.94 |
注:各标段具体投资额以衡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
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配备 ,且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2.5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项目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押放招标人处;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押证和签订施工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序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6每个投标申请人最多能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