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专线电路服务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163/17-QT-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专线电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标书售价(元)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线电路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是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6.近五年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骗取中标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未在诚信经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或列入诚信黑名单,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名单;
12.具有国家工信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企业有承担过县、市级(含)以上同类项目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提供三个项目且合同金额至少在300万元的完整业绩证明;
要求:
对于上述全部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若复印件内容不全,不足以佐证业绩真实有效,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1-0210:40到2018-11-08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1-0210:40到2018-11-08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