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一、 招标条件 汕尾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项目总承包费用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汕尾海上风电项目包含后湖、甲子一、甲子二共三个项目,各项目建设规模如下: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4m-27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同时配套建设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3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集控中心,并通过架空线路送到220kV华美站和陆丰站。本工程项目总工期计划为30个月,开工后13个月后首批投产发电,30个月后风机全部投产。甲子一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0km2。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甲子二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64km2。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2.招标内容与范围汕尾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分两标段招标:第一标段包括后湖项目的海底电缆、相关电缆附件、220kV及35kV海缆监测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安装敷设施工、现场试验和测试;第二标段包括甲子一、甲子二项目的海底电缆、相关电缆附件、220kV及35kV海缆监测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安装敷设施工、现场试验和测试。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第二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报名参与汕尾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第二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参与第一标段。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海缆敷设分包商必须具备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35kV和220kV电压等级海缆生产及运行业绩。4. 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02日08:30—2018年11月08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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