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煤业集团太西洗煤厂2018年炭基产品销售委外运输服务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太西洗煤厂炭基销售产品的要求和安排,将炭基产品安全、及时运输至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太西洗煤厂的生产能力约为8万吨,在正常销售期间,根据客户的运输要求,一部分炭基产品需要运输到指定地点。2018年预计炭基产品委外运输3万吨。其中,兰州方大碳素 5000吨,首都铁集团 3000吨,常州水厂2000吨,其他1.5万吨。
2.3计划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备政府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C.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 ;
D.近三年有活性炭、炭素或碳化硅产品运输类似承运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