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广东汕头互联网内容资源运营支撑服务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2018年中国联通广东汕头互联网内容资源运营支撑服务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2018年中国联通广东汕头互联网内容资源运营支撑服务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GDSTLT-GGZB-2018-008(1))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汕头市;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
2.3预算金额:144万(不含税);税率为6%。
2.4招标范围:通过对互联网资源(网站、视频、游戏、下载、流媒体(点播与直播)、动态内容、网页(图片与页面)等主流互联网内容资源的加速服务,达到改善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的互联网网络环境,提高互联网的使用效率,有效提高用户的访问体验度,增强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在互联网上的竞争优势;
2.5招标方式:招标;
2.6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申请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3.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具备IDC(包括不限于CDN等)网络资源加速服务经验,要求2015年10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5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业绩要求,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3.4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须签字和盖公章。
3.5廉洁诚信承诺: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须签字和盖公章。
3.6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网络资源加速服务经验。至少配备5名专业技术维护人员。(要求提供人员的清单列表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技能证书、培训证书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6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