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总部办公用电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总部办公用电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18110200 。
2.2项目概况:本期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在京分支机构所需的未来三年的办公用笔记本和台式机电脑以租赁方式进行采购。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预计未来三年租赁电脑总数量为1800台。本次办公用电脑租赁由招标人确定设备相关配置、型号、数量、价格、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商等,由投标人向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采购设备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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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租赁业务。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不少于3个(含)笔记本或台式机类电脑设备租赁类项目的成功应用案例,案例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
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