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2019-2020年律师事务所入围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2019-2020年律师事务所入围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C2018-108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5_101446190
开标时间:2018-11-26;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2019-2020年律师事务所入围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GC2018-108
四、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项目支持、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起草或翻译法律文件、理赔阶段及追偿阶段等法律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拟入围商家数量:由评审专家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得分情况作出排序,预计入围15家供应商。
六、服务年限:原则上2019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为准。
七、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2、与甲方没有利益冲突或其他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利害关系;
3、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过律师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其中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处罚和投诉,并且连续经营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5、正在担任或担任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或被当地司法部门评为三星及以上律师事务所的,优先考虑;
6、有代理过保险诉讼案件相关业绩的,优先考虑;
7、收费合理;
8、根据业务需要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十、拟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三年或以上;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3、勤勉、尽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
5、具有保险、投资、公司治理、存续资产、劳动争议、不动产等业务领域法律咨询或案件处理方面的专长;
6、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监管机关等机构关系良好;
7、根据业务需要或者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兼投兼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