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香泉镇、善厚镇、石杨镇车辆招标
和县香泉镇、善厚镇、石杨镇车辆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2_5781619806380831
(MASCG-2-F-H-2018-1174)
受和县绿水青山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和县高祖保洁有限公司、和县石杨劳务中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和县香泉镇、善厚镇、石杨镇车辆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2.项目名称:和县香泉镇、善厚镇、石杨镇车辆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
1包:95.92万元(四驱皮卡车3辆;全封闭四轮纯电动驾驶室道路清扫车4辆;8吨洒水车1辆)
2包:120万元(5吨吸污车2辆;8吨扫路车1辆)
7.标段(包别)划分:2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其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