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雨湖区2018年农村土地 复垦项目已由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2018】47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大进村农村土地 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01.92公顷,工程造价约为411.64万元。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农村土地 项目,建设规模约为88.89公顷,工程造价约为165.12万元。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南谷村土地复垦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8.06公顷,工程造价约为165.70万元。
2.4项目总施工费用额:约742.46万元。
2.5招标范围:项目经批准的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期每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8标段划分情况:本批项目共3个项目为4个标段 。姜畲镇大进村农村土地 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鹤岭镇仙女村农村土地 项目为一个标段;鹤岭镇南谷村土地复垦项目为一个标段。此次招标是四个标段。
表一: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分标预算价 |
工期 |
|
1 |
省投资土地项目 |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大进村农村土地 项目 |
一标 |
215.11 |
120 |
|
2 |
二标 |
196.53 |
120 |
||
|
3 |
省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南谷村土地复垦项目 |
三标 |
165.70 |
120 |
|
4 |
市级投资土地项目 |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农村土地 项目 |
四标 |
165.12 |
120 |
2.9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项目材料和设备由中标方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二年 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
3.3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11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3对中标单位
3.14已经以优秀施工单位及优秀项目经理 的名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者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其项目经理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标段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5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5.1 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5.5.2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6 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9日17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