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 HHL229提取物、HHL230净油采购项目 已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HHL229提取物、HHL230净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180159-183424
2.3招标清单:
标包 |
采购名称 |
最高限价 (元/kg) |
年预计用量 (KG)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HHL229提取物 |
348 |
2800 |
97.44 |
1 |
2 |
HHL230净油 |
830 |
1000 |
83 |
1 |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2.5交货 在有效期内,采购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条件(具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能力)。
3.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标包中任一项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和对应供货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下列问题被追究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1)产品质量不合格(2)无故违约(3)围标串标(4)行贿、受贿(5)泄漏商业秘密(6)商业欺诈(7)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需提供相关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6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8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包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6 日至2018年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5011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4.3招标项目标样的领取及投标样品的递交: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领取20g所投标包的标样和灌装投标样品的容器。
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将投标样品递交至 5019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需提供不少于500g样品用于技术评审。
样品的标签按以下格式统一标示。
投标样品名称: 投标样品编号: 投标样品生产日期: 贮存期限: 投标单位名称: |
与投标样品有关的检验报告等其他文件,可加盖公章后统一在牛皮纸档案袋中密封,密封处贴上封条后与样品一同送达。
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样品或逾期递交的,其样品将拒绝接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如因投标样品密封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样品泄漏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1号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