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 2017 ]3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郑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汴路以北、凤台南路以东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院内东侧;
2.2 项目概况:总投资1655万元,本项目为备勤楼一栋,地上三层、局部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522.7平方米,主要包括车库、备勤宿舍、备勤库房、警官澡堂等;设置消防水池及泵房。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给水和雨污水管网、供电增容及燃气管线改迁等;
2.3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2.6 合同估算价: 1232.02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出具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格式自拟,需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元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 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日期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14时30分至2018年11月10日17时30分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 月26日10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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