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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及火探管气灭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日期:2018-1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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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及火探管气灭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及火探管气灭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5_-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11-0608:30:00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11-0717:30:00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及火探管气灭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T09201800814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及火探管气灭系统改造项目。 1.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图纸及设备工程量清单要求新建微波局五楼DC机房消防报警系统及火探管七氟丙烷气灭系统并联网接入市公司消防集中监控管理平台;火探管七氟丙烷气灭系统要与大楼原消防报警系统进行联动控制,所有信号联网接入市公司消防集中监控平台,并实现对微模块门禁、非消防电源强切等功能,以及上述比选内容中图纸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过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质量标准:所有消防产品必须经由公-安消防部门认定,同时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产品技术参数。
1.1.5.计划工期:自比选人施工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自然日以内完成到货、安装及验收交付。
1.1.6.免费保修期:自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新建报警系统及火探管气灭系统需要接入市公司消防报警联网平台,所选设备和技术必须与现有的系统兼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参选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版营业执照,若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参选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参选产品(探测器)需提供由合法有效3C认证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原生产厂商的认证报告)。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开展过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
2.6.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原生产厂商参选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本项目中直接式3Kg七氟丙烷火探管式自动灭火装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2.6.2代理商报名的须提供原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代理商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2.7.服务机构要求:
参选人需在中选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星期内能在中选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提供承诺书)。
2.8.信誉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营改增要求:参选人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必选项目参选。
2.1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参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参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参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参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参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参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参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6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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