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武警磐石工程招标
宜丰县武警磐石工程招标
受宜丰县公-安局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宜丰县武警磐石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弘和-YF2018-038
2、项目名称:宜丰县武警磐石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宜丰县武警磐石工程采购项目
1
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484700
注:以上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不接受
(8)其它资格要求:;本项目内的哨位预警设备须与武警支队及总队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④竞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6个月内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⑦哨位预警设备须与武警支队及总队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各竞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