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毛里坪社区、新圩镇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毛里坪社区、新圩镇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新发改审批【2018】28号批准建设,永州市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许准字[2018]271号、277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且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
2.2建设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施工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针对本项目对应的具体标段任意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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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标段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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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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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毛里坪社区、新圩镇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 |
新田县毛里坪社区土地开发项目 |
第一标段 |
新田县毛里坪社区 |
539.61 |
公 开 招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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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 |
第二标段 |
新田县新圩镇伍家村 |
552.85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或具备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 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标段至少须配备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 .
3.7据湖南省土地综合局“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并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9:3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4.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新田县毛里坪社区、新圩镇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7 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按所投标报名的标段缴纳招标文件费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费用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2 单位介绍信、法人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须在介绍信上留存有效的
6、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6.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6.2本项目两个标段分别各抽取9家入围单位;如对应标段投标单位未超过9家,则确定该标段所有投标单位入围。抽取入围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执本人身份证参加 ,如缺席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投标开标要求
7.1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参加开标和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程序;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07日9: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