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中医院卫生保洁项目招标
揭阳市中医院卫生保洁项目招标
受揭阳市中医院的委托,对揭阳市中医院卫生保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0-201810-109001-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中医院卫生保洁项目*************************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网上报名回执】。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注:具体资格性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13.1款的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期间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