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送庄镇三线入地土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孟津县送庄镇三线入地土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津县送庄镇三线入地土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孟津县送庄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孟津县送庄镇三线入地土建项目
2.2招标编号:HNCX-2018-197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津县送庄镇三线入地工程,包含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铺设七孔梅花管、顶管、筑砌通讯井等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概算:约47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工期:30日历天
2.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提供2018年01月至2018年08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5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