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缓蚀剂\HS121/苯骈三氮唑/液体≥30%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缓蚀剂/HS121/苯骈三氮唑/液体≥30%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7_110479050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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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592
GB/T22594
37.00
吨
包1-缓蚀剂/HS121/苯骈三氮唑/液体≥30%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3月31日、中国石化各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2.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取得招标物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4.提供近一年由第三方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的质检合格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5.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商需提供招标物资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其中供方必须是投标商,产品必须是招标物资。7.只接受生产商投标。购买成品进行分装的供应商不属于生产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6日8:00时至2018年11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